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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卓越贡献匠师、青年领军人物的通知2025-10-14下载文件:附件4:企业评选和匠师、青年领军人物推选申报表(6).xlsx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会员及相关单位: 
江南园林联盟是由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苏州市风景园林学会、扬州市风景园林协会、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安徽省风景园林协会、无锡市风景园林协会、南京园林学会七家单位自愿组成的跨地区、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通过联合搭建平台,积极探索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江南园林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互动交流,协同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展现更大担当,促进江浙沪皖地区风景园林更高质量的发展。2023年7月,“2023首届江南园林论坛”在苏州成功举办并将下一届大会交接至杭州。 江南风景园林以其独特的园林艺术和景观文化闻名于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思想,促进风景园林学科高质量发展,传承创新江南园林技艺,探讨人工智能技术在风景园林中的应用,拟于12月在杭州市举办江南园林联盟2025(杭州)年会。 经主办方组委会研究,现就在本联盟内和本次会议开展的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卓越贡献匠师、青年领军人物推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 征集对象为江南园林联盟内的重点企业,通过自主申报和组委会专家组评审,评出江南园林领军企业(设计类、施工类),同时表彰一批对江南园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为优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具体标准和要求参见“附件1”,申报填写见表格“附件4:企业推选和匠师、青年领军人物申报表”。 二、江南园林卓越贡献匠师 表彰对象为长期以来在江南园林保护、建设、管理和发展中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具体标准参见“附件2”,申报填写见表格“附件4:企业推选和匠师、青年领军人物申报表”。 三、江南园林青年领军人物 表彰对象为长期以来在江南园林保护、建设、管理和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人物。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具体标准参见“附件3”,申报见表格“附件4:企业推选和匠师、青年领军人物申报表”。 四、联系方式 (一)请于2025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发送至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邮箱:hzylxuehui@sina.com。 注:申报表需提供电子版原件(excel表)一份和盖章扫描件(pdf文件格式)一份。 (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程舒静(杭州)19550209325 王 蔚(杭州)13819141287 董艳慧(杭州)15224054127 附件: 1.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推选办法(试行) 2.江南园林卓越贡献匠师推选办法(试行) 3.江南园林青年领军人物推选申报表(试行) 4.企业推选和匠师、青年领军人物申报表(excel表) 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 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推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江南风景园林绿化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鼓励表彰行业优秀会员企业,在本行业中树立标杆,助推行业发展、满足企业需求,经江南园林联盟学术交流研讨会和主办方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施工类、设计类)”推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施工类、设计类)”是江南园林联盟学术交流研讨会组委会设立、授予江南园林联盟会员企业的荣誉奖项。 第三条 “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施工类、设计类)”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征集推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推选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施工类、设计类)”原则上跟随每届江南园林联盟活动征集推选一次。 第二章 推选标准 第五条 本次推选活动由各单位自愿申报,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评审情况及结果须经资格审核、评审讨论、组委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 (一)申报单位的必备条件: 1.参评企业为在江南地区(目前为江浙沪皖)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为江南园林联盟的企业会员;非单位会员也可参与,申报前,须申请入会;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 3.参评企业近二年在园林绿化领域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主要领导未有经济犯罪等问题; 4.遵守市场行为规范,守合同、重信用、讲诚信,获得用户好评,无拖欠员工及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 5.企业发展思路清晰,不断创新理念,顺应市场需求,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保持企业持续、稳步推进。 (二)施工类园林绿化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评的领军企业年营业额须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营业额未达到此金额的企业会员可参评优秀企业。 2.参评企业近二年(2023—2024年)来各项经营指标完成良好,工程质量优良,无安全质量事故,各项业绩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要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奖(或同级别奖项)。 (三)设计类园林绿化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评的领军企业年营业额须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营业额未达到此金额的企业会员可参评优秀企业。 2.已完成的近二年(2023—2024年)设计项目立意深刻,构思新颖,内容、质量符合要求,园林景观特色鲜明,蕴含文化内涵;突出植物造景,生态优先,以人为本,以绿为主,植物的选择与配置恰当合理,强调绿化美化的生态效益,要有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项目奖(或同级别奖项)。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报推选资格: 1.审评期间及近二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审评期间及近二年内被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3.提交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推选程序 第七条 参评企业应填写“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施工类、设计类)”申报表,并于推选日期2025年9月25日前递交首届论坛组委会办公室。 第八条 “江南园林领军(优秀)企业(施工类、设计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内的资深专家、著名学者、行政管理部门代表等几方面的人士组成。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视情制定推选实施细则或具体标准。 第十条 由江南园林联盟发起单位组织的江南园林联盟办公会议推选结果。 第十二条 推选结果由江南园林联盟学术交流研讨会组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在江南园林联盟学术交流研讨会上进行授牌表彰。 第四章 评审纪律 第十三条 参评企业须实事求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若存在弄虚作假者或被举报等材料不实现象,弄虚作假者将被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申报、取消获奖资格。 第十四条 评委成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推选规则,严守纪律。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本推选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南园林论坛组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5年8月22日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2 江南园林卓越贡献匠师推选办法 (试行)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江南风景园林和城市绿化在本行业全体工作者的共同奋斗下,经过70多年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些荣誉与成绩的取得,倾注了风景园林绿化行业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为表彰长期在江南风景园林绿化岗位上兢兢业业、贡献突出、成绩优秀的专家、学者和管理者,经江南园林联盟学术交流研讨会组委会和主办方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南园林卓越贡献匠师”推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条件 参选人须符合以下三条者,即可参评: 1.在江南风景园林绿化行业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施工、管理、文史研究等岗位上,从业30年及以上,年满60周岁,有较高知名度、德高望重的优秀工作者; 2.在江南风景园林绿化行业的某领域中,成绩特别优异、贡献特别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荣誉或奖项,在业界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对其进步和发展起到重大促进和推动作用的优秀工作者; 3.参选人为江南园林联盟会员。 二、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内的资深专家、著名学者、行政管理部门代表等几方面的人士组成。 三、推选程序 参选人由江南地区各地学/协会推荐,经由江南园林联盟发起单位组织的江南园林联盟办公会议推选结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江南园林卓越贡献匠师”若干人。 1.推选结果由江南园林联盟学术交流研讨会组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在研讨会上进行授牌表彰。 2.本次推选申报表(参见“附件4”)须在2025年9月25日前递交江南园林论坛组委会。 五、附则 1.本推选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 2.本办法由江南园林论坛组委会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25年8月22日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3 江南园林青年领军人物推选办法 (试行)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江南风景园林和城市绿化在本行业全体工作者的共同奋斗下,经过70多年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些荣誉与成绩的取得,倾注了风景园林绿化行业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为表彰长期在江南风景园林绿化岗位上兢兢业业、贡献突出、成绩优秀的专家、学者和管理者,经首届江南园林联盟学术交流研讨会和主办方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南园林青年领军人物”推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条件 参选人须符合以下三条者,即可参评: 1.在江南风景园林绿化行业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施工、管理、文史研究等岗位上,从业15年及以上,年满40周岁,有较高知名度、德高望重的优秀工作者; 2.在江南风景园林绿化行业的某领域中,有突出的业绩和贡献,作品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版权或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品得到业内外广泛认可。在技术创新、技术推广、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参选人为江南园林联盟会员。 二、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内的资深专家、著名学者、行政管理部门代表等几方面的人士组成。 三、推选程序 1.参选人由江南地区各地学/协会推荐,经由江南园林联盟发起单位组织的江南园林联盟办公会议推选结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江南园林卓越贡献匠师”若干人。 2.推选结果由江南园林联盟学术交流研讨会组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在研讨会上进行授牌表彰。 3.本次推选申报表(参见“附件4”)须在2025年9月25日前递交江南园林论坛组委会。 五、附则 1.本推选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 2.本办法由江南园林论坛组委会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25年8月22日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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