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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

2023年,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积极组织并参与学会活动,在迎接亚运、花事活动、城市绿化、科普宣传、学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风景园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会工作的稳步发展,促进风景园林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经学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和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的分支机构、理事单位或团体会员单位;

2、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社会形象及信誉良好,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有必要的规章制度;

3、积极主动参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咨询研究和论证工作,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普活动;

5、为会员服务意识强,有联系、沟通会员和交流机制,有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制度,注意增强对会员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6、认真履行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和支持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7、分支机构能遵守学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机构健全,按时换届,能围绕学会中心工作并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学会。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的会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

3、积极支持和参与学会工作,在学会工作,业务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推荐与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人选原则上自下而上产生;

2、推荐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填写评选申报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一式3份,需附上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或分支机构审核同意;

4、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对报送的事迹材料进行评议;

5、评选结果通过学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进一步征求意见;

6、举行表彰仪式,表彰仪式将结合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学会年会举行。

四、材料上报时间和地点

将申报材料在2024131日前,发至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里仁坊巷17号(邮电路16号)

电话:8516348687730591,邮箱:hzylxuehui@sina.com

五、联系人

宋益萍:13666689312   张惠琴:13094800897

程舒静:19550209325

六、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将以文件形式印发表彰决定,向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统一颁发奖牌或证书,同时在学会网站上公布,将其先进事迹材料通过学会网站进行宣传。

望接通知后,及时开展此项工作,按时上报申报材料,确保评选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1:2023年度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度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先进个人申报表

 

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

         2023年12月31

附件12023年度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迹(500字之内)

附件22023年度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电话

 

分会名称

 

        迹(500字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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